都挺好苏明成打人引热议,检察官为你解读故意伤害罪

发布号 4 2025-05-30 18:26:39

近期电视剧《都挺好》热播,作为引领时代潮流的小编,当然也加入吃瓜群众的一员。

这两天因为苏明成暴打亲妹妹苏明玉这一惊人之举,把《都挺好》的剧情推向高潮。

剧中明玉被鉴定为轻伤,明玉要起诉明成,让明成受到法律的制裁,全家人都劝明玉撤诉,否则明成就要被判刑,最终明玉因为明成向其宣读忏悔信与明成达成和解,最终明成从看守所释放,人好好的回家了……

小编看到这,尴尬癌都要犯了,这是把我们检察机关置于何地。

被害人撤诉????????

身为颜值高能力强的检察官,实在是忍不住要给大家普法啦……

普法时间

电视剧中明玉经鉴定为轻伤,明成的行为已经构成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此类案件应当属于公诉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所以对明成提起公诉应当是检察机关的职责,而不是由受害人明玉提出。而明玉和明成达成和解协议只能对明成的量刑产生影响,并不影响对明成的定罪。明玉更没有权利撤诉。

另外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所以本次事件的正确打开方式应当是:

抚松县检察院提醒您: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

行为越红线,亲人两行泪。

理性追剧,凡事不要冲动

小编作为一个普通的吃瓜追剧群众,对剧中苏大强的角色也是有种想冲进屏幕打他一顿的冲动。但是小编也要提醒大家,理性追剧,凡事不要冲动,千万不要通过武力手段解决问题,害人害己。

好了,不多说啦,小编要继续追剧去了。

古德拜,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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