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号 4 2025-05-30 18:51:04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有关处室(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23〕87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宣传周工作,普及绿色发展理念和交通运输节能降碳知识,倡导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交通消费方式,提升社会公众绿色出行意识,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时间安排(一)活动主题。

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为“节能降碳,你我同行”,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二)时间安排。

全国节能宣传周为2023年7月10日至16日,全国低碳日为7月12日。

二、活动安排(一)绿色低碳宣传活动。

节能宣传周期间,请各地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等理念知识的科普宣传,持续提升行业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社会大众广泛参与,深入开展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加大权威媒体深度报道力度,推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要采用活泼新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兴媒体,生动鲜活地宣传展示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工作经验成效;要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运用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港口、航道和公共交通工具及站台等电子屏幕,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播放及张贴等工作。

(二)绿色低碳体验活动。

节能宣传周期间,请各地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等理念知识的科普宣传,持续提升行业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社会大众广泛参与,深入开展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加大权威媒体深度报道力度,推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要采用活泼新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兴媒体,生动鲜活地宣传展示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工作经验成效;要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运用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港口、航道和公共交通工具及站台等电子屏幕,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播放及张贴等工作。

(三)低碳日活动。

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在低碳日组织形式多样的低碳主题活动。届时,省厅将会同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和江苏一卡通公司组织主题活动,启动江苏交通“绿色低碳出行服务”碳普惠应用上线仪式。

江苏交通“绿色低碳出行服务”碳普惠应用上线后,市民可通过“江苏交通一卡通”微信公众号或“车来了”APP绑定交通卡号,刷卡乘车积累成长值,成长值积累达成活跃等级即可获取相应等级奖励权益。

三、其他事项

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做好总结工作,于7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文字材料和活动现场图片等)反馈厅科技处。

联系人:郭璐,联系电话:025-52853204,13952006540,邮箱:476719628@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节能宣传周宣传参考标语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3日

附件节能宣传周宣传参考标语

1、绿色低碳,节能先行。

2、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

3、绿色出行,你我同行。

4、共建绿色交通,同享低碳生活。

5、绿色出行我先行,美好环境齐创造。

6、同享低碳出行精彩,共赢绿色家园未来。

7、低碳出行新时尚,绿色交通正能量。

8、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绿色出行期待足下。

9、争做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的践行者。

10、倡导绿色环保生活,争做低碳出行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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