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交警整治驾乘两轮摩托不戴头盔,成效良好仍有少数未改

发布号 10 2025-05-30 17:59:26

“戴好安全头盔,文明安全出行”。记者今日从兴宁市交警部门获悉,自今年7月,该市开展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成效良好。目前城区驾乘两轮摩托车戴头盔率明显提升,涉及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据了解,该市前期大力宣传和整治,基本做到人人知晓驾乘两轮摩托必须戴安全帽。现在城区摩托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率大幅提高,但仍然有少数人不戴头盔。

被查获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人,将要求其观看警示教育片半小时、戴红袖章协助交警执勤半小时、抄写宣传资料提高安全意识,登记姓名、单位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关注兴宁交警微信公众号后,给予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接下来,该市交警部门将继续根据《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方案》和《全市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坚持天天整、滚动整、反复整,采取超常规措施和手段,整治力度不减。同时,交警部门将整治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行动,与日常管理和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结合起来,持续打击无证驾驶、酒驾、飙车、超员超载和摩托车“四无”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驾驶两轮摩托车必须“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务必做到从“头”做起,戴好安全头盔,这是城市文明的体现,更是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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